中新網鹽城5月19日電 (於從文 谷華 孫會峰)江蘇建湖某銀行員工陳峰,原本工作穩定家庭幸福,因染上賭博惡習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他還以高利為誘餌騙取自己恩人45萬元,揮霍一空後逃亡外地終被抓獲。19日,建湖法院審理這起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陳峰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2012年5月,陳峰在上班期間巧遇自己曾經的恩人劉中華的妹妹,從她口中得知劉中華在蘇州做生意發了財。劉中華是陳峰的高中同窗,曾在一次校際運動會上及時為因跑步休克的陳峰做急救,才讓其安全趕上醫院的救護車。
  2012年秋季,陳峰因多次到澳門賭博欠下大額債務,債主多次催要導致無法正常上班,為此受到單位領導的嚴肅批評。因賭棍惡名在外,他一時也借不到錢救急,於是想到上次偶然得知的恩人劉中華的情況。一天,他打電話給劉中華表示要借30萬用一下,並表示自己是銀行正式員工,可以用承兌匯票貼現的方式賺錢,同時自己也開茶社,本金有保證,還可以支付高些的利息。劉中華是生意人,除去風險考慮,賺錢是第一位的,況且自己曾經救過陳峰,覺得對方怎麼也不會騙自己。於是,他當即匯了45萬到陳峰的賬戶。得到這筆錢,陳峰很快到澳門揮霍一空,從此人也消失不見了。2013年年底,陳峰在上海被抓。
  經查,被告人陳峰在向被害人劉中華借款時,已經欠下大額債務,當時已經失去償還能力,且其將借款用於賭博,並沒有替劉中華賺取利息的行為,具有詐騙故意,並實施了詐騙行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峰構成詐騙罪。案發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判處被告人陳峰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文中人物為化名)  (原標題:銀行職員澳門賭博欠大額債務 為籌賭資詐騙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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