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1-11來源: 信息時報
  據新華社電記者從東營市公安部門獲悉,2013年11月底,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繆某因收快遞而中毒身亡,經公安部門大量工作,作出“繆某符合氟乙酸甲酯急性中毒死亡”的結論。
  明知無購買資質仍快遞
  圓通快遞事件發生後,為查明死者死亡原因,辦案民警對提取的死者生前網購童鞋送東營市公安局刑科所進行檢驗,在該童鞋上檢出氟乙酸甲酯。
  由於針對生物檢材的檢驗比較複雜,辦案民警將死者的生物檢材先後送山東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檢驗。在此基礎上,為慎重起見,警方又組織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山西醫科大學法醫學院、山東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專家聯合會診,最終作出“繆某符合氟乙酸甲酯急性中毒死亡”的結論。
  據警方介紹,2013年11月26日,山東濰坊某化工廠負責人張某在不具備購買條件的情況下非法購買湖北沙洋縣一化工廠化學原料氟乙酸甲酯(系高毒物品),該廠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張某無相關購買資質的情況下,將生產的25公斤氟乙酸甲酯通過沙洋縣圓通速遞公司郵寄。
  明知快件被污染仍送出
  11月28日深夜,該氟乙酸甲酯通過圓通速遞公司的廂式貨車從武漢運抵圓通速遞濰坊轉運中心,工作人員在分揀快件時身體不適,經檢查發現快件被污染。該中心負責人梅某明知該車快件存在污染情況有可能發生嚴重後果,仍將認為未被污染的部分快件送出,被污染的一雙童鞋按照正常送遞程序於29日上午送至廣饒縣繆某手中,造成接觸被污染童鞋的繆某因氟乙酸甲酯中毒不治身亡。
  廣饒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後,先後將犯罪嫌疑人梅某(圓通公司濰坊轉運中心經理)、張某(濰坊某化工公司負責人)、楊某(沙洋縣某化工廠職工)抓獲並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梅某被廣饒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已提請廣饒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張某、楊某,檢察院正在審查中。
    (原標題:圓通快遞事件受害人確系中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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